案例
2006年4月27日,市工商局福田分局指派执法人员对位于福田区南园路金宝城金银阁某单元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假冒三洋等品牌手机4990部,各类手机配件12万套(件),涉案金额200万元。当事人王利华等四人擅自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并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属《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由于当事人违法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福田分局已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该案目前已经逮捕了王利华等四名涉嫌犯罪人员,检察院已提起公诉,法院正在审理中。制售假冒手机外壳案
案例
2006年11月27日,市工商局宝安分局对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办固戍海边新村1栋厂房二楼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涉嫌制售假冒SonyEricsson、M等品牌的手机外壳13815个,以及假冒手机模具一批。此外,现场查获的月结对账单还显示,当事人共生产“LG”手机外壳及配件355368个。
处理结果
当事人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宝安分局已将本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